律师随笔
从南京两幼女饿死家中其母亲被刑拘看不作为犯罪
作者:110网 律师 时间:2014年07月09日
今年6月份,南京市江甯区麒麟派出所社区民警走访辖区居民乐某时发现两名幼女,一个在门边,一个在床边,均已没有呼吸,她们正是乐某3岁和1岁的女儿。今年2月份,孩子的父亲李文斌因为吸毒被抓,今年8月底就可以出狱了。而目前乐某也因涉嫌故意杀人,已被江宁警方刑事拘留。
在此之前,死去的两个女孩都是乐某一个人抚养,派出所每个月还为两个孩子提供800元生活费,但她在夜总会上班,吸毒,经常不回家,两个年幼的孩子在家没有人照顾,邻居反映会经常听见孩子在家饿得直呼“妈妈”,尿不湿长期不更换导致下身溃烂。乐某不会做饭,回家了也是到邻居家借些生活用品和食物。邻居对这两个孩子都很上心,经常为其送些吃的,但是最后还是没能避免悲剧的发生,邻居说两个孩子是饿死的。
乐某身为人母,对自己的两个毫无生存能力的孩子不管不顾,导致两个孩子夭折,重演了2003年成都青白江李思怡不作为案的悲剧。历史惊人相似,都是因为母亲吸毒而断送了子女的生命。现乐某已经依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刑拘。
在刑法上,犯罪有作为和不作为两种行为模式,本案中主要涉及乐某的不作为的行为直接导致了两幼女饿死。母亲哺乳自己的新生儿,交通警察有义务救助受害者,丈夫有义务救助溺水的妻子,这些都是因为法律规范而产生的保护义务。在有履行该义务的可能性的条件下,作为人却没有履行法律所规定的义务,造成了严重后果并且符合犯罪构成,就导致危害结果的发生,在满足因果关系的条件下,就应该追究行为人的刑事责任。
在2003年的李思怡案件中,在李思怡母亲被采取强制措施时告知民警她尚有一个3岁的女儿独自在家没有人照顾时,不管民警是不相信李思怡的母亲称其3岁的女儿独自在家的真实性还是忘记了这回事的存在,民警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的失职导致一个三岁的小女孩饿死家中都引起了全国人民的愤慨,该民警和所在单位负责人都以玩忽职守罪被处以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