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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赵永泉2005年案例》自序
作者:110网 律师  时间:2014年09月16日
自序
建筑师有个不成文的惯例:不愿再回顾自己的作品。律师界的行业惯例又是:对自己办理的较为成功的案例津津乐道,不厌其烦;对办理失败或失误的案例却避而不谈或讳莫如深。
人到中年了,不免开始产生怀旧情绪。从1988年做律师到现在,将近二十年了。长期的法律服务生涯,我从一个不知“律师”为何种职业的年轻人,到进入律师事务所后,从接待、代书开始,进入简单的刑事辩护,民事代理,进而代理复杂、重大的民事、经济纠纷、刑事案件、行政诉讼、法律顾问和非诉讼业务的老律师。南征北战,风霜雨雪,足迹遍布大半个中国,大大小小,形形色色的法律事务,闻之见之遇之,可谓不在少数。回忆起来,思绪纷繁,感叹颇多。有些事例,已毫无印象,但有些感触较深,或者是在办理过程中呕心沥血,绞尽脑汁,惊险怪异,刻骨铭心,一波三折的案例, 却历历在目,仿佛是昨天才了结的案子。
为了不让一些较为典型的案例被我们这些知情人带入坟墓,或常年锁在档案室无人问津,被虫咬噬,自然发黄或消失,保管期限届满被销毁或意外被毁;也为了让本所的后来人有一些参考、学习、借鉴的实战案例,我早就有收集、编排、整理一批有价值案例的想法。但跟其他大多数有此愿望的律师一样,都怕动笔玩文字游戏,整天忙忙碌碌于具体事务。加上现在所在的照耀律师事务所是我服务过的第四家律师事务所,以前的案例档案要么没有时间去调来阅读,要么根本就找不到其下落了。《刑事案例集》中的《五个警察六条枪》这一案,《民事案例集》中的《桶油换菜籽,飞机追火车》就完全是凭记忆整理出来的。所以一拖再拖。
到了2005年,在律师助理秦权、田玲玲、张红艳、蒲恩皓和实习生江庆玲、邓贤、张长友、赵晓瑞、杨文娟的帮助下,收集、整理、编纂完毕。在此,对他们的帮助、支持深表感谢。
本次编纂的案例,全部是2005年以前办结的案例中能够搜集到的具有典型意义的案例,民事、行政、经济的共22件,合编为(一)(二)两集;刑事的12件,单独作为一集。共三集。它们有的是办的成功的,有的是失败的。但有一个共同点,就是这些案例大多精彩,嚼之有物,回味无穷。之所以采用大标题下加小标题,并使用了部份文学语言,是为了让读者读起来不感到枯燥无味,使用专业术语和法律文书文号是为了忠于事实,达到雅俗共赏之效果。
鉴于案例中大多都是真人真事,有的事实真相或做法属于国家机密或个人隐私,现在都不适宜公开。所以本案例仅供内部参考学习使用,绝不外传。
 
赵永泉
00六年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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