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惠州市惠阳区日前完成的全市首例跨省收监工
作者:110网 律师 时间:2014年11月24日
惠阳籍人黄某万万没有想到,在即将与妻子摆婚宴前几天,因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条件,他要被移交回山东服刑。这是惠阳区日前完成的全市首例跨省收监工作,黄某在今年9月下旬被移交至淄博市看守所服刑。
黄某是惠阳区镇隆镇人,今年20来岁,两年前被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以贩毒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后因黄某患有肝炎,被决定暂予监外执行,回原户籍地,即惠阳区接受社区矫正。“在回到惠阳接受社区矫正期间,黄某表现还不错,没有犯事。”区司法局局长肖德辉说。
不过,在今年5月,惠阳区对全区社区矫正人员进行体验复查,发现黄某的体检报告反映的病情,并不符合暂予监外执行的条件。他所患疾病为肝炎,但不属于肝硬化所致的失代偿期,病情不符合《罪犯保外就医疾病伤残范围》的规定。
因黄某被抓获前在惠州居住多年,案发地为山东淄博,其当时患有肝炎,抓获后同日被取保候审,并未在任何一个监狱服刑。到底应该将黄某送往哪个监狱服刑?肖德辉说,区司法、公安、检察院、法院等开会讨论后,决定由司法部门前往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磋商,最后决定将黄某移交淄博市看守所收监执行。
今年9月22日,在两地公安、监狱部门协助下,惠阳区将黄某移交至淄博市看守所,顺利完成我市首例跨省收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