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18万元汇错账号,即使对方愿还,也不一定可以马上还!
作者:110网 律师 时间:2015年06月02日
案例导读常成小杜在海盐开了一家五金厂。五月中旬,因为业务往来,他要给一个姓陈的人汇18万元货款。可在网银上操作时,一不小心错转给了一个姓俞的人。小杜找到俞某,对方很爽快愿意还钱。不过,两人一起到银行取款时,却被告之俞某的银行账号被法院冻结了。但当找到法院时,原来有人将俞某给告上法院,要求他偿还30万元债务,并请求法院冻结俞某的财产,因此这笔钱,得先拿去替俞某还债!
自己的钱,为何要替别人还债?1常成这笔钱的所有权已经是俞某的了。从法律上来说,钱不具有特定性,占有即所有,在交易时可以互相替换。货币占有的取得就视为货币所有权的取得,一旦交付给别人,钱的所有权就转移到别人那里了。
常成钱很特殊,可替换。比如,你掉在地上100元,被人捡去了,捡到的人花掉了,后来他还给你另外一张100元,并不一定是要你原来掉的那张100元,只要流通时有同等使用价值就行。
常成所以,小杜的18万元已经是俞某的了,小杜对俞某享有债权,可以要求俞某偿还同样数额的钱。
2常成钱不是特定物,一旦到了谁的账户,就无法区分开来,就成了俞某的财产。这和物品不一样,比如一套机器设备,送货的送错了仓库,结果这个仓库恰好也被法院查封。但设备能区分,能证明原来的所有权,只要法院审查后确定不属于债务人,就能还给原来的主人。但钱就不一样了,一旦进了账户就混在了一起。
常成另外也需要确认这钱是真的打错了,还是假的打错了。如果有人打了笔钱到已被法院冻结的账户上,债务人和汇钱方串通,一起去跟法院说汇错了,要求取出来,这就构成了虚假诉讼,法院在处理上会更加谨慎。
常成因此,杜某要回这笔钱,只能也走法律途径,起诉俞某不当得利,要求他归还。不过,小杜享有的是一般债权,和其他债权平等,不能优先受偿。
常成提醒
在现实生活中,转账错误并不太多,但转账时仍需再三核对对方的账号和名字。无论是网银还是支付宝,都要求填写对方的姓名和卡号,姓名和卡号不符,钱就会退回来,一般情况都不会搞错。不过,如果是通过网银等交易的,就有交易记录,因为不必再输一遍账号、姓名,过于粗心大意的话,转错的情况时有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