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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李勇:法律人靠什么吃饭
作者:110网 律师  时间:2015年12月01日
李勇:法律人靠什么吃饭2015-12-01 李勇 刑事实务



法律人靠什么吃饭


法律人靠什么吃饭?有人说靠拉关系,特别是律师,这大概是上个世纪90年代比较流行的说法,时至今日,已经不再流行,一些律师大咖现如今反复强调靠专业能力;有人说靠拍马溜须,这曾几何时也很流行,甚至现在在一些人心中和眼中,还根深蒂固,但并非长久之计,随着法律职业化进程的推进,必将走进历史的垃圾堆中,再说也不是每个人都会这一套,拿捏不好还得被马给踢了;有人说靠背景,背靠大树好乘凉,这从以往到现在到未来似乎都很有市场,但是别忘了,不是每个法律人都有的,有和无业不是你靠努力能得来的,那是有血统的好不好。


那法律人靠什么吃饭?靠专业!靠职业技能!就像前段时间微信很流行的一句话:时刻保持能随时离开的能力!


写到这,想到我出庭支持公诉的一个案件: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瘦肉精系列案。下面是当时随手写下的侧记:





201196,备受关注的南京“瘦肉精”案在建邺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法制日报》《现代快报》《江苏卫视》等众多媒体现场目击庭审。


本人作为公诉瘦肉精案专案组组长率另两名公诉人出庭支持公诉。庭审从上午九点开始直到下午420分结束,中间午饭休息一小时。上午主要是讯问及第一组客观事实证据的举证质证,上午的庭审因大部分时间都耗在了琐碎的核实被告人身份、讯问被告人上,所以总体上“平淡无奇”、“不热闹”。


下午从第二组主观证据的举证、质证开始,逐渐充满“火药味”,在记者看来“场面越来越热闹,越来越好看”,到法庭辩论阶段,控辩双方的辩论达到“白热化”。三名公诉人对阵六名律师,双方围绕主观明知的认定、既遂与未遂、非法证据与瑕疵证据、自首等问题展开激烈交锋。第二天的媒体报道,《法制日报》《现代快报》等不约而同地用了“激辩”一词。这正是我所喜欢的庭审,这样的交锋即使不吃饭不喝水,我也异常兴奋,即兴答辩,思如泉涌,一些事先从未想到的也火花不断,从刑法及刑诉法的具体规定,到司法解释的解读;从直接故意与间接故意的关系;从行为犯与结果犯既遂标准的差异,到危险犯与实害犯的区别,再到抽象危险犯与具体危险犯既遂标准的差异;从刑法对食品安全犯罪的立法趣旨,到法益保护早期化的立法目的。庭审结束后,坐在旁听席上的刑庭马庭长对我说,“他们敢你辩刑法理论,你给他们上课,他们傻了,接不住”。其实,很多案件,像本案中涉及的既遂问题、以及行为犯、抽象危险犯等诸多刑法理论问题,法庭辩论真的需要刑法理论知识的长期储备,庭审中太多的突发因素,是你在庭审前根本无法准备的,靠什么,靠平时的功底。


庭审结束后,几名记者和一名前来旁听观摩的市中级法院刑庭法官走过来说,“答辩的很精彩,真是功底深厚啊”,记者的目光被公诉人的答辩给吸引了。这记录下记者的这句话不是为了自夸,而是为了提醒年轻的公诉人们:真正的法庭辩论是需要刑事法理论知识的,认为靠知道几个法条和司法解释,或者靠点花拳绣腿来应对法庭辩论,是靠不住的,年轻的公诉人们,你们一定要记住这一点。


庭审后的第二天,驻监所检察官找被告人张某某谈话,说起当天的庭审,被告人竟然说“对那个姓李的公诉人,虽然指控我犯罪,但是我很佩服他”。


像流水账一样记录这次庭审的点滴,最后还是要点题,为什么要写这些,是因为我看到太多的公诉人辩论赛,法律人的辩论,搞得不是知识的辩论,而更多是耍小聪明、绕口令、笑话、小品来博得评委一笑,(有些在这种赛场上取胜者在法庭上的表现并不理想),而那些所谓的评委有些又不懂,外行看热闹。如果这种风气不转,那将是悲哀!公诉人法庭辩论靠什么取胜——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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