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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劳动法
作者:110网 律师  时间:2016年05月24日
昨天早上不小心删了,今天补起。        1、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应在何时付清劳动者工资?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的规定,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性付清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他们之间劳动关系也就不存在了,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同时付清劳动者工资,而不必按原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支付日期支付,同时必须一次性付清,不能拖欠或克扣。       2、用人单位单方终止和解除劳动合同应履行什么手续?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3条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会有权要求用人单位纠正。用人单位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第50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15日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终止的劳动合同文本,至少保存两年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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