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对赌条款”应引进高危环境项目
作者:110网 律师 时间:2016年06月10日
“对赌条款”,如果用于目前让人纠结不已的中国环境高危投资项目管理,效果一定出人意料。文 | 张赋宇(企业人、专栏作家)福建漳州古雷PX(对二甲苯)项目4月6日再次爆炸,引发全国关注,并再次灼痛民众对高危环境项目的神经。这个项目原计划落户厦门之时,引发民众游行抗议,但官员口口声声“没有问题”、“不会污染”。 民众和主管官员在类似项目上的尖锐对立,可能把问题推到了一个无解的死角,并将加剧本来已很脆弱的官民信任危机。
这和两年前,昆明因为即将上马可能引发高污染的千万吨炼油项目(最近被曝未经环评即改为3000万吨)引发民众抗议的情形,如出一辙。 当初我即提出,应引进“对赌条款”,管理高危环境项目。 因为,由这类项目引起的对立,信息不对称是其中重要原因。官员认为可行,可能官员掌握着更多的信息,民众认为不可行,可能民众掌握着另外的信息,或者,民众并不信任官员的话。在此情况下,对立必然发生。 解决信息不对称造成的信任危机,方法有很多种。在民主国家这不是问题,因为民众能用选票赶你下台,还能用法律送你进监狱。但依我们的现状,可选的有效方法很少。所以我提供一种思路:可把风险投资中的“对赌条款”,引进高危环境项目的管理。 风险投资中,由于信息不对称,投资人和被投资人之间对企业未来业绩的预期经常会出现分歧,分歧容易造成合约流产。为解决这类分歧,他们常常用“对赌条款”来克服。具体做法是:双方签订一个合约:如果被投资者最后达不到双方约定的业绩,就必须接受一个惩罚性条款,比如,数倍返还投资人的投资或让出企业控制权等。
这一条款,数十年在投资界运行非常有效,成功地化解了无数起风险投资障碍,可以说,“对赌条款”是风险投资者的“救兵”。 这一条款,如果用于目前让人纠结不已的中国环境高危投资项目管理,效果一定出人意料。以昆明中石油炼油项目为例,如果昆明市长、或云南省长、或中石油董事长执意认为,这是一个污染不大、又收益不错的项目,而昆明市民又认为,这可能是一个收益不大污染严重的项目,化解模式就可以用风险投资的“对赌条款”,由上述各位领导,以个人出面,和昆明市民签订一个“对赌条款”。我想,签订这样一个“对赌条款”,省长或市长绝对不敢空口承诺,用前途乃至政治生命作赌注,同时一定会把环境问题充分考虑;而昆明的市民,也就可以放心让省长或市长去干,就不会当“不明真相” 的群盲或采取“别有用心”的行动了。 重大工程项目采用“对赌条款”,在我国是有先例的。上世纪三十年代,国民政府建造钱塘江大桥,对我国当时是否有能力建造这样一座长达1453米的双层钢结构铁桥,谁也没有把握。这时,主持设计和建造的桥梁专家茅以升站了出来,和蒋介石签订“对赌条款”——军令状:如果钱塘江大桥出现工程质量问题,茅以升第一个跳钱塘江。石头落地了,钱塘江大桥顺利开工,3年后竣工。正因为有茅以升这样敢于担当的负责人,钱塘江大桥于今已“78岁”高龄,虽然超期服役数十年,但仍傲然横卧于钱塘江上,被网民热捧为“桥坚强”。 改革开放30多年来,中国经济高速发展,但也造成了不可逆转、难以估量的环境污染,而污染之后,又无人对此负责,这就造成了“决策很大胆,污染无责任”的可怕局面。引进“对赌条款”管理环境高危项目,不仅能有效锁定责任人,并同时能锁定具体的责任,即使领导人易位,但“对赌条款”的责任人和责任是不变的。如此, 拍脑袋决策、过于乐观决策甚至腐败决策造成的环境污染,必定会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