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全科医生和全科律师
作者:110网 律师 时间:2009年01月13日
当前,扩大内需的基础条件之一,为了让百姓敢花钱,就要对百姓有切实的社会保障的措施。其中之一是让百姓看得起病,除了药价要降,不能挣高额的利润,还要在城乡建立众多的收费低廉的基层卫生所、卫生院和城市小区的社康服务中心。要有一大批医生和医士、护士到基层去。专家认为在这里的医生,最好是全科型的,就是讲内、外、儿、妇科的常见病多要能诊断,最好还要中西医兼做。毛主席时代的“赤脚医生”,走的是这个方向。如今要的是市场经济时代的“赤脚医生”。要增加国家对大众医疗的投入,提倡成千上万的医务工作者到基层工作。检讨过去,城里的医院越来越多越来越大,集中统一。农村基层的卫生院是合并的合并,更有的是关门和停办。如今要求为最广大人民的利益服务,那就要求服务业最好在基层,在百姓的家门口为人民办事。俗话讲:病来如山倒,病去如抽丝。让百姓看病治病要爬山涉水,至少是老爷作风。如何实行医改?还在争论,但是,普遍在基层建立小型卫生所的布局是肯定的,相应,要求全科医生的涌现,也是时代的呼唤。
在为社会服务的职业中,还有一种是社会法律服务工作者——律师,也面临时代的选择。随着经济的发展,律师为商品服务业务范围也越来越广,服务量也与越来越大。律师也向市场经济发达的城市集中。大城市的律师出现了律师所的资源强势化,业务高端化、服务专业化、竞争规模化、市场国际化(北京有一个律师所年收入3.4亿,有的所二人一年收入一万多)。北京的律师在2005年已经突破一万人。上海广州和深圳的律师有近两万人。可是,如今,全国还有200多个县没有律师。甘肃每年增加100多个律师,但是,迁到别的省市的律师近几年,每年是400人左右。在大城市,不管诉讼和调解,百姓请律师的是少数(虽然每年业务量增多,可是相应每年总数,绝对数是减少)。西方的依法治国的意识是,法治无所不在,律师处处多在。西方律师几乎人人不爱,可是律师服务人人多要(出钱的管道很多,比如,交通事故的律师,追到现场,让你签字委托后,到时候就把钱给你打在账上)。在世界律师界,收入总数高的几乎多是跨国的外国律师所,中国的律师所还排不上。可是,西方当律师,大多数是民间的事务律师,律师所也是中小为主。而这些律师在民间的传统纠纷中,大多是全科的律师。刑事民事,诉讼和调解多可以接案(英国才分大律师和事务律师)。这些律师为国家的法治起了有效的作用。我们中国的律师,除了要有高精尖的专业律师之外,为了大多数百姓,也应该有为社区、基层服务的传统型的全科律师,不能斥至为“万金油”律师。当年的马克思父亲就是社区律师,受到当地人的尊重,没有人瞧不起他的。因此,他父亲也希望马克思学法律当一名律师。我认为,我们要大力提倡很多的律师为社会基层服务,至少先当好民间的全科律师,在此基础上努力学习提高水平,拓展业务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