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陈水扁获释,折射出台湾地区法治值得倡导
作者:110网 律师 时间:2009年02月22日
据12月13日央视《新闻30分》报道:原台湾地区领导人陈水扁被羁押满一个月后,12号晚间被移审台北地方法院声请继续羁押,但法院合议庭在经过4个多小时的审理后,于今天凌晨裁定陈水扁当庭释放,但是限制出境、出海、住居。
看了这则欣闻,我感慨万千。陈水扁这一争论性很强的人物,从政治层面和维护中华民族的和平统一而言,他是个数典忘祖,不顾及国家和中华民族共同利益的人。一心为了自己权欲和一党私利,不惜到日本出卖国家利益以求达到民进党继续统治台湾地区的目的。阿扁未下台就一直困扰他的国务机要费和贪腐案子在台湾地区,就被施明德的红衫军逼宫闹得路人皆知。阿扁下台后,不再享有总统司法豁免权的阿扁被追究刑事责任就开始进入倒计时。11月12日台北法院裁定陈水扁羁押禁见。陈水扁被收押进台北看守所。从阿扁被羁押开始,阿扁就使尽各种手段企图转移视线,以政治迫害为名规避法律的制裁。招数使尽未奏其效。身为律师的阿扁,毕竟是个聪明人开始着手以子之矛攻子之盾的手法,使用法律来对付司法机关。对阿扁的起诉书详尽罗列阿扁的所有罪行,已准备将其置之死地。但阿扁毕竟是一个成功的律师,经过对起诉书的仔细研读,结合阿扁对台湾法律的娴熟掌握,法庭上陈水扁力主自己无罪,一人讲了近40分钟,也多次和检方激烈攻防。最终阿扁说服法官,得以当庭释放。
就阿扁被当庭释放的事实,深刻揭示和折射了:台湾地区是一个真正意义的法治社会。司掌国家政权的国民党和马英九总统的行政权力无法干预司法权的独立行使。就是一个小小的地方法院法官也有权根据法律的规定,作出裁定让一个臭名昭著的人获得释放。
法律简而言之是一个行为规范,是一个对事不对人的社会规范。它虽然是统治阶级意志和利益的集中体现,但也应该是全体国民的意志和利益的体现。一旦法律成型颁布实施,它就不应再受统治阶级的意志所影响。一切行为的适法性只能根据法律的规定来判断。我们所有人和政党都应根据法律的规定来行事。也正因如此,接近完全法治社会的台湾地区,才可能不受执政党的影响对阿扁的行为作出前述裁定。
我们渴求文明的进步,渴求法治理念的真正贯彻和实施。更渴求有一天国家的法律不再受玩弄权术,不遵守法律规则的官僚强奸、任意解释和游戏于鼓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