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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广东广州、深圳、东莞职务侵占罪怎么判,判多久?
作者:110网 律师  时间:2018年05月11日
一类地区:广州、深圳、珠海、汕头、佛山、中山、东莞、江门市
 
1400000>职务侵占数额60000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职务侵占数额1000000元,5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附:法律依据
1、《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职务侵占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数额巨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
2、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办理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职务侵占、受贿、挪用资金等刑事犯罪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座谈会纪要》
一、关于数额标准
  单位人员职务犯罪的数额是反映其行为危害性的主要标准,也是对行为人定罪量刑的主要标准。为确保罚当其罪,应根据全省各地经济水平确定不同的定罪量刑数额标准。因此,将全省分为两类地区,一类地区为广州、深圳、珠海、汕头、佛山、中山、东莞、江门市及其所辖市、县、区,二类地区为湛江、茂名、惠州、揭阳、汕尾、梅州、河源、肇庆、韶关、清远、阳江、云浮及其所辖市、县、区。
3、《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十一条第一款
刑法第一百六十三条规定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第二百七十一条规定的职务侵占罪中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的数额起点,按照本解释关于受贿罪、贪污罪相对应的数额标准规定的二倍、五倍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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