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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学员潜水溺亡 无证教练获刑
作者:110网 律师  时间:2018年07月20日
     潜水是一项危险系数很高的运动。特别是对于初学者,必须要到有资质的正规潜水训练机构,找专业的潜水教练进行学习。如果只是为了一时刺激,找没有资质的“土教练”进行学习,后果和代价是惨痛的。尉某原本是一名船员,曾经跟一个下海捞参的学了点潜水手艺。他看到潜水教练收入高,也比捞海参“高大上”,在明知自己没有潜水员资质的情况下,还依然在某网站发布信息招收学徒,堂而皇之地做起了潜水培训。
2017年5月,尹某及其同伴通过网络联系到尉某,想到日照学习潜水,并向其支付了培训费。随后尹某二人在没有进行体检及理论学习的情况下,就被尉某带到灯塔广场风景区北侧的海域,学习潜水,结果导致尹某溺水死亡。近日,日照市东港区人民法院对这起案件,进行了宣判。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尉某不具有潜水员资质,未购买正规的潜水设备,未对潜水设备进行安全性能的检验,且在被害人学习潜水的过程中,未尽到注意义务,致使被害人溺水死亡,侵犯了公民的人身权利,其行为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综合考虑全案情节,对被告人尉某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法官提示近年来,潜水作为一项休闲运动,受到越来越多人的追捧。然而潜水对技术和装备的要求很高,危险系数相对也高,所以学习潜水,一定要到正规的培训机构,找专业的潜水教练来培训, 以避免此类悲剧的发生。来源:法院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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