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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未婚妈妈杀婴引关注 分析称道德经济压力难承受
作者:110网 律师  时间:2019年06月14日
 近日,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未婚妈妈捂死亲生婴儿”案,引起社会关注。
  在工厂林立、年轻外来工聚集的深圳市宝安区,这一现象早已引起司法机关的警觉。记者近日专门走访了深圳市宝安区检察院,对该院近年来办理的此类案件进行了深入调查。
  在采访中,宝安区人民检察院一线检察官告诉记者,在受理的未婚妈妈杀婴案件中,犯罪主体均为外来务工的年轻女子,年龄集中在16岁到23岁之间。从文化程度上看,普遍学历较低,大部分只有小学、初中文化,甚至还有文盲;从职业性质上看,一般都在工厂或理发店等从事较为底层的工作,工资水平低。
  虎毒不食子,未婚妈妈为何杀婴?
  办案检察官告诉记者,未婚先孕的羞耻心及法律常识的缺乏是她们杀婴的直接原因。因为,受传统先婚后子观念的影响,未婚先孕少女缺乏社会认同感,自责、羞耻的内心感受使其背负巨大的心理压力,在无法独自承担的情急之下,该类女性往往会选择较为极端的方式进行处理。再加上她们缺乏法律常识,一般不认为杀害婴儿是犯罪行为,而只是处理个人财产,所以她们在实施此类犯罪时并无顾忌。
  办案检察官表示,性教育缺失及生理知识严重匮乏是未婚妈妈杀婴的主要原因。这类案件的被告人都是花季少女,一方面对性有着一些朦胧的认知,另一方面,由于大都文化程度较低,没系统接受过性教育,且在年少时就离开家乡外出打工,对社会认知程度低,不懂得自我保护,容易被人诱惑。在现实案例中,有些女孩根本不知道自己怀孕。
  此外,办案检察官还告诉记者,未婚先孕妈妈社会地位低下及生存状态恶劣是她们杀婴的根本原因。案件中的未婚先孕妈妈都是年轻的外来务工人员,大都来自经济欠发达地区,家庭条件不好,且工资水平不高,生存状态比较恶劣,能养活自己都是一个大问题。所以,在其意外怀孕并生产后,根本无力抚养小孩,尤其是在男友也不支持的情况下,这些少女更是孤立无援。
  采访中,宝安区检察院一线检察官向记者呼吁,社会各界需给予未婚妈妈更多关爱、包容与帮助。
  检察官认为,家庭、学校和企业应给予未婚妈妈更多的关爱,使其减少羞耻心并感受到温暖。外出务工的年轻女子,作为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大多缺少父母的有效监护,往往没受过学校的系统教育,基于上述成长背景,她们在生活中积极寻找认同自己的朋友,甚至开始早恋。而这些女子的生理及性常识都严重匮乏,在男女交往中不懂得如何保护自己。此外,大多用工单位也没有尽到必要的管理职责,对员工的法制教育和心理疏导存在空缺。所以,建议父母加强亲子间的沟通交流和青春期教育,学校亦需加强学生的健全人格培养和性知识普及,用工企业为未婚妈妈营造一种宽容关爱的氛围,使其不再为未婚先孕感到羞耻,而是感受到来自各方面的温暖。
  同时,需进行道德与法律教育,使其具有正确的社会认知。司法机关应进一步增强与教育局、学校、企业、社区等部门的联系,加大法制宣传力度,使其认识到杀婴并不是处置自己的私人物品,而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
  检察官还认为,需专门针对未婚妈妈提供物质、医疗等保障,使其有一个可依靠的社会组织。政府部门应采取有力措施,专门针对未婚妈妈提供各种保障,彻底解除其未婚先孕的后顾之忧:一是建立稳定的工资增长机制,保证其基本物质生活水平,让其有一个可依靠的社会组织;二是加强精神文明建设,丰富其文化娱乐生活,让其有一个可依赖的制度体系;三是完善医疗、社保、救助等机制,让其有一个对未来充满信心的保障机制。(记者游春亮 通讯员何文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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