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2009辽宁地区道路交通损害赔偿数据
作者:110网 律师 时间:2009年06月26日
辽宁省2009年度道路交通事故
损害赔偿标准有关数据
根据辽宁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辽宁调查总队公布的2008年度有关数据,确定辽宁省2009年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标准有关数据如下: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4,393元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5,576元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1,232元
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3,814元
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7,729元
丧葬费13,865元
注: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中不包括丧葬费,该数据标准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20号)第二十七条确定。
分行业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行业 平均工资
农、林、牧、渔业 7,547元
采矿业 36,234元
制造业26,012元
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34,575元
建筑业21,259元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政业29,152元
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49,726元
批发和零售业23,005元
住宿和餐饮业16,675元
金融业47,091元
房地产业23,169元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19,096元
科学研究、技术服务和地质勘查业38,154元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19,993元
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18,491元
教育32,168元
卫生、社会保障和社会福利业28,197元
文化、体育和娱乐业29,907元
公共管理和社会组织32,23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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