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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离婚的赔偿问题
作者:110网 律师  时间:2010年12月31日
 黑龙江杨昌盛律师法律咨询热线:13836163761.
赵女士来电咨询:我的亲妹妹在外面打工的时候偷偷谈了个男朋友,可是我父母已经把我的妹妹许配给了邻村的一个男的,那个男的比我还大2岁。妹妹不喜欢那个大她5岁的男的,她还是喜欢自己谈的那个男朋友。受不过父母之命,今年春节过后,妹妹与那个男的结婚了,领了结婚证。可是结婚才几天,妹妹偷偷的跑了,说打死也不回去,她要离婚,否则就以死了结。父母没有办法,同意离婚。可是那个男的现在要我家人赔50万。我说根本不用赔,都结婚了,大不了我妹妹不分任何夫妻财产就是。不知道到底应该赔多少才对?依据是什么呢?      哈尔滨杨律师解答:
1、我国《婚姻法》规定的原则是,结婚自愿、离婚自由,你妹妹想离婚,不用赔偿对方什么,更别说什么50万了。 2、让你妹妹去法院起诉离婚,如果第一次不判离,判决生效6个月后再次起诉一般就会判离了。 3、虽然不用赔偿对方什么,但如果你家接受了对方的彩礼,彩礼在结婚后没有共同生活的,是要退还的。 4、你妹妹完全可以要求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没必要自己放弃不分。 5、在正式拿到离婚判决或离婚证之前,建议你妹妹不要与前男友在外以夫妻名义同居、也不要另领结婚证,否则可能涉嫌重婚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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