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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婚后的房产协议有效吗?
作者:110网 律师  时间:2010年12月31日
 黑龙江杨昌盛律师法律咨询热线:13836163761.
 黑龙江胡先生来电咨询:夫妻婚后,老婆所有的资产我均同意签字为婚前前财产。婚后6年。她无工作,由我一个人工资生活。现在准备购买一新房,双方协议签字房产归我一人所有,资金构成为:1:老婆出资5万元正,协议注明为老婆婚前财产(此资金是老婆婚后个人抄房收益)2:我的工资2万元。3:我个人的住房公积金贷款20年17万含利息后总共24万4千。我想问一下,我们的协议有效吗?如果中途离婚。这房产会如何分配。我能得到什么?产权证写2人的名字有什么影响?       专业婚姻律师杨律师解答:1、若是你们夫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该协议应该是有效的;    2、依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3、若你们离婚,则财产的分配就按你们的协议来分割;你可以得到房子,但若女方无工作,生活有困难等,你应当给予适当的帮助。法律依据为:《婚姻法》第四十二条 离婚时,如一方生活困难,另一方应从其住房等个人财产中给予适当帮助。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婚姻法解释(一)》:第二十七条 婚姻法第四十二条所称“一方生活困难”,是指依靠个人财产和离婚时分得的财产无法维持当地基本生活水平。 一方离婚后没有住处的,属于生活困难。 离婚时,一方以个人财产中的住房对生活困难者进行帮助的形式,可以是房屋的居住权或者房屋的所有权。     4、房产证上写两人的名字,能证明该房子是你们夫妻共同共有。如你主张房子是你个人,要看你们的协议在办理下来的房产证前还是后来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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