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注册
110首页
加入收藏
辽宁沈阳 110网律师
咨询热线:
首页
在线咨询
律师介绍
一对一咨询
法律咨询
成功案例
法学文集
律师随笔
律师相册
即时通
律师随笔
民政部关于驻香港各领馆出具婚姻状况证明处理
作者:
110网
律师 时间:
2012年02月26日
民政部关于驻香港各领馆出具婚姻状况证明处理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民政厅(局):
近来发现,有的国家驻香港领事馆为其在香港居住的公民出具婚姻状况证明与我内地公民办理。对于此种证件经与外交部领事司研究,今后凡各国驻港领事馆出具的婚姻状况证明,必须经该国驻华使馆加签确认后方为有效。特此告知。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人人网
开心网
腾讯微博
搜狐微博
网易微博
更多
律师资料
详细>>
110网律师
电话:
…
我的精采回复
更多>>
最近访问
110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