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离婚可以避税吗?不可以。为避税假离婚有可能涉嫌逃税
我国《税法》等法律均明确规定了依法纳税是公民的法定义务,任何人均不得采取欺骗、隐瞒的手段进行偷税、漏税,逃避纳税义务,否则应当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同时,我国《刑法》第201条规定:"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依据该规定,偷逃税款达到一定数额的,还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
如果被证实是为了躲避房产税收而假离婚,则其行为涉嫌违反税收法律,应当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如果其逃避的数额较大,还可能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
在法律上假离婚会存在诸多风险
首先,对夫妻双方人身关系来说,在法律上双方结束了配偶关系,原来的婚姻关系归于消灭,双方任意一方均有权选择与其他人再次结婚,如果出现一方不愿意复婚的情况,另一方也求诉无门。
其次,在财产分割上来讲,很多夫妻在财产分割上是欠考虑的,这种协议是以双方自愿的表象呈现出来的,即使看来不合情理,另一方当事人往往无法举证否定协议的效力。所以,当其中一方作出"净身出户"的意思表示后,取得财产的一方不同意复婚时,另一方无法通过法律途径寻求救济。
再次,对那些为了躲避第三人债权而假离婚的夫妻来讲,利用假离婚躲避对外举债,纵使是经过民政局备案或法院判决发生法律效力的自愿离婚协议,也无法对抗外部债权人的追讨。《婚姻法》解释(二)第25条规定:"当事人的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已经对夫妻问题作出处理的,债权人仍有权就夫妻共同债务向男女双方主张权利。一方就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后,基于离婚协议或者人民法院的法律文书向另一方主张追偿的,人民法院应当支持。"
摘自华律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