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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继承房屋需要缴纳契税吗?
作者:110网 律师  时间:2017年02月21日
所谓契税,是指在房屋或者土地发生买卖、赠与等转移行为时,向承受人或者受赠人所课证的一种税捐。
我国《契税暂行条例》第2条规定:“本条例所指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是指下列行为:
㈠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
㈡土地使用权转让,包括出售、赠与和交换;
㈢房屋买卖;
㈣房屋赠与;
㈤房屋交换。
前款第二项土地使用权转让,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转移。”遗嘱继承是我国继承法规定的种类之一,对于继承房屋是否征税,国家税务总局在给河北省财政厅下发的《关于继承土地、房屋权属有关契税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4]1036号)中明确:
“一、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的法定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土地、房屋权属,不征契税。
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规定,非法定继承人根据遗嘱承受死者生前的土地、房屋权属,属于赠与行为,应征收契税。”












































                        
                         摘自华律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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