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论文
强化制度机制建设 深化创先争优活动
作者:超级账号5 律师 时间:2015年04月26日
强化制度机制建设 深化创先争优活动
中央确定二O一二年为“基层组织建设年”,是创先争优活动的进一步深化,是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举措,认真做好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对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增强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使基层党组织永葆生机活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开展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建设是基层党组织建设的重要内容,只有基层党组织制度机制健全,规范运作有序,才能确保基层党建工作不断创新发展,才能确保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才能确保工作绩效永远处于领先地位,才能实现“把基层组织建设年办成群众满意工程”的目标。宜宾县司法局党总支在近几年党建工作中,特别是创先争优活动开展以来,比较成功的探索了基层组织建设中强化制度机制建设,收到了较好的实效,党总支认为,主要从以下方面建立制度机制:
一、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机制
建立健全为民服务创先争优制度机制是确保党的方针政策贯彻落实到基层群众的重要保障,是确保“执法为民、服务大众”措施全面落实的必然途径,是确保各项工作取得优异成绩的重要措施,是贴近群众、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体现。一是以贯彻胡锦涛总书记关于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坚持“深入一线、深入实际”的重要指示为指导,建立“党员领导干部和党员骨干联系基层单位调研指导”机制,根据基层司法行政工作面向基层、面向群众、工作任务繁重的特点,局领导班子成员、党总支委员、党员中层干部每年联系2-3个基层窗口行业服务单位;每季度深入到联系单位围绕普法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刑释解教和社区矫正、扶贫助学、两联十资源城乡共建心连心结对帮扶开展调研指导活动;每年撰写出1篇具有指导意义的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的调研文章或调研报告。二是以人民群众满意为宗旨,建立“五三五五四”工作机制,即:履行“五不”承诺(不让党的宗旨因我而失信、不让工作差错因我而出现、不让基层群众因我而受冷遇、不让不良风气因我而出现、不让队伍形象因我而受损害),大力弘扬“三种”精神(与时俱进精神、开拓创新精神、永远争光精神),增强“五种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群众意识、服务意识、廉政意识),做到“五个一”工作态度(一张笑脸、一杯热茶、一个座位、一份亲情、一向职责),强化“四个不放松”(抓学习教育不放松、抓自身建设不放松、抓行政效能不放松、抓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不放松)。三是以党员承诺为导向,建立“三亮”机制,全体党员在各自的岗位上做到“亮身份、亮承诺、亮标准”。党员挂牌上岗,亮出党员身份;每名党员坚持年初对群众作出书面承诺,半年和年终对党员承诺的事项进行检查和测评;结合司法行政业务工作,将各项业务工作的办事程序、有关条件、标准公开上墙,广泛接受群众监督。四是以总结经验、查找问题为内容,建立“党员互评、领导点评”机制,坚持每半年对党组织及党员在“西部强县‘三化’先锋行动”中开展“五好五强”和“五树五争”活动进行党员相互评议和领导点评活动,对点评出的问题认真制定整改措施,切实加以整改。五是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为准则,建立党员“五比”机制,在全体党员中坚持开展“比服务、比技能、比效率、比作风、比奉献”活动,结合党员在司法行政岗位所承担的具体业务工作,按照司法局制定的绩效考核标准和办法,坚持半年和年终对党员开展“五比”活动进行测评和总评,总评结果作为评选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公务员的主要依据。
二、基层组织建设机制
强化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是中央提出“基层组织建设年”的核心内容,重点体现在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建设,使基层党组织的各项工作始终坚持在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程序化的状态下运作。一是以提高基层党组织战斗力为核心,强化学习创新型党组织建设,建立“间周学习”机制,着重从提高党员的理论素养为目标,坚持间周学习政治、业务,重点学习《党章》、党的十七大以来的重要文献、“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胡锦涛总书记关于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理论,学习司法行政业务和国家新颁布的法律法规。通过学习,不断提高全体党员的理论创新水平,增强全体党员化解各类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二是推行“阳光党务”,建立“党务公开”机制,以党支部为单位每半年向全体党员公开一次党务工作,公开的主要内容为:党组织重要事项的决策程序、评选优秀党员的条件和标准、党组织及党员每年承诺的事项、党费收缴、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党员发展、贫困党员的确定帮扶等内容;公开的形式主要以召开党员大会、公示栏、网络进行公开。三是按照“标准化党支部建设”的要求,健全和完善“三会一课”机制,坚持以党支部为单位每季度召开一次支委会、一次党员大会、一次党小组会、半年开展党课教育活动一次。为进一步提高“三会一课”的质量,坚持把党的组织活动同开展司法行政各项业务紧密结合,与两联十资源城乡共建心连心结对帮扶活动有机结合,与开展革命传统教育、红色教育活动密切结合,与政法系统开展的各项教育活动有序结合,使“三会一课”内容更加充实,质量更加提高,效果更加明显。四是以确保党员队伍的纯洁性为目标,建立和完善“党员民主评议”机制,坚持每年对党员执行《党章》、履行党员权利、义务、执行党纪条规等方面进行民主评议,对评出的优秀党员给予表彰奖励,对评为优秀、合格的党员准予登记,对评为不合格的党员按组织程序进行处理。五是为进一步增强党性观念,建立“党性定期分析”机制,以党支部为单位每年组织党员围绕党性观念、公开承诺、履行权利、义务等内容开展一次党性分析活动。通过党性分析,进一步增强党性观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六是以进一步激发党员的激情,建立“党内激励关怀”机制,以党支部为单位坚持开展城乡共建心连心结对帮扶活动;每名机关党员联系关怀帮扶一名共建村党员;党支部对年终经评议考核为优秀的党员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对本支部经济特别困难的党员每年给予一定的经济扶助。七是以强化目标管理为动力,建立“党建工作考核”机制,党总支对所辖党支部实行党建工作目标考核,考核的主要内容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制度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创新工作等,考核的结果作为评选先进的主要条件。
宜宾县司法局党总支通过上述机制的建立和实践,使党总支战斗力更加提升 ,党员素质进一步提升,党员队伍的生机活力更加提升,党组织的保障水平更加提升,党组织制度化水平更加提升,创先争优成果充分显现,司法行政各项业务工作成绩优异。司法行政工作综合目标考核连续十年居全市第一,“四五”、“五五”普法连续两个五年获“全国先进县”称号,县司法局连续多年被省人事厅、司法厅表彰为先进集体,刑释解教和社区矫正工作获省先进,司法行政单项业务均走在市、省前列;在“西部强县‘三化’先锋行动”中一大批“红旗手”、“排头兵”、“党员先锋岗”、“普法先进工作者”、“劳动模范”、“优秀共产党员”,先后被市委、市政府、市委政法委、县委、县政府、市司法局政治部、县直机关工委表彰奖励;一大批为民服务创先争优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先后受到司法部、省司法厅、市司法局表彰;党总支多年来被县直机关工委表彰为先进党组织。党总支将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探索实践修订和完善“西部强县‘三化’先锋行动”机制,把“基层组织建设年”办成群众满意工程。司法行政系统全体党员将在局党组、党总支领导下,在“西部强县‘三化’先锋行动”和“基层组织建设年”工作中大显身手,全力做好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法律援助、刑释解教和社区矫正等工作中努力拼搏,再创辉煌,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