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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诈骗达到多少金额可以定罪
作者:黄维宝 律师  时间:2024年01月09日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诈骗达到多少金额可以定罪?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备案。
  构成诈骗罪的,根据下列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达到数额较大起点的,在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达到数额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在三年至四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达到数额特别巨大起点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在十年至十二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诈骗公私财物达到数额标准,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依照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的规定酌情从严惩处:
  (1)通过发送短信、拨打电话或者利用互联网、广播电视、报刊杂志等发布虚假信息,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的;
  (2)诈骗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医疗款物的;
  (3)以赈灾募捐名义实施诈骗的;
  (4)诈骗残疾人、老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人的财物的;
  (5)造成被害人自杀、精神失常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 【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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