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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大学生被冰锥砸死,该谁担责?
作者:黄维宝 律师  时间:2024年01月11日
冰锥是建筑物上雪水、雨水冻结后形成的悬挂物。由于该悬挂物对楼下过往行人存在一定的危险性,相应建筑物的产权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有责任及时清理冰锥或者采取其他措施避免冰锥对过往行人造成伤害。 被掉落的冰锥砸中受到伤害的,属于民法中的特殊侵权。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应首先推定相应建筑物的产权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存在过错,并据此承担侵权责任。产权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可以举证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如产权人、管理人可以举证自己已经及时通知物业公司进行清理、但是物业公司未及时清理,或者物业公司举证自己已经进行了及时清理,而冰锥是他人扔出等。举证成立的,可以不承担侵权责任。同时,如果被冰锥砸中的行人明知或者应当知道建筑物下有冰锥悬挂,而仍然选择在其下过往行走的,自身也存在一定过错,应对损害的发生承担一定的责任。具体的责任比例,由法官根据案情和各方的举证情况综合判定。
有目击者告诉媒体,掉落的冰块有双人床般大小,形状不规则。当时被砸学生想躲,但是并没有躲开。如果冰锥每天都及时清理到位,可能就不会发生砸死人的惨剧。对此负有管理责任的部门及其负责人,显然是逃不了干系的。现在,人们更多生活在城市,不像农村地区各人自扫门前雪,城市很多地方都属于公共区域,其管理场景往往是复杂的、责任方往往是交织的。
这类事件的发生对个人和家庭都造成了巨大的伤害,同时也对社会公共安全构成了威胁。因此,产权单位和物业管理者有责任定期检查和维护建筑物,特别是在冬季,以确保没有潜在的危险。如果产权单位或物业管理者未尽到职责,可能需要支付高额的赔偿金。因此,预防是最好的策略,定期检查和维护可以大大降低此类事件的发生概率,从而节省大量的经济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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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维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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