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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企业破产重组原债务如何承担
作者:黄维宝 律师  时间:2024年01月13日
公司如果出现破产的情形时,公司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的,公司破产后就要进行清算。而债权人要注意在规定的期限内申报破产债权的,那么企业破产清算后债务要怎样处理?
破产重组后的债务由谁来还,根据情况而定:
1、破产程序已经履行的,破产企业原因的债务只能从处置资产中支付;
2、不用于偿还债务而是重组的,可以依法追偿;
3、一般来说,公司的债务必须由公司承担。在以下情况下,公司的债务将由股东承担:
(1)股东出资不真实;
(2)股东抽逃资金。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二)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三)普通破产债权。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破产企业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工资按照该企业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
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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