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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女子开车起步撞死外婆,行为如何定性?
作者:黄维宝 律师  时间:2024年01月18日
刑法第133条规定,机动车驾驶员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过程中,因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并承担事故主要或者以上责任的,构成交通肇事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从上述法律规定上来,构成交通肇事罪,道路上承担主要或者以上事故责任致一人死亡的后果,三者缺一不可!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规定,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众通行的场所。
从视频的内容来看,该起事故是发生在自家院落中,不属于《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道路,侵犯的客体不是公共安全,不符合交通肇事罪的构成要件,因此不构成交通肇事罪。但是该女子的行为在客观上造成了近亲属的死亡,如果不是出于故意或者过失,也不具备犯罪的主观要件。那么,也不符合过失致人死亡罪。
是否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需要根据行为人的认识水平、行为本身的性质和当时的客观情况,行为人对其行为导致他人死亡结果的可能性能够预见、应当预见,只是由于疏忽大意的心理导致了未能实际预见,因而发生他人死亡的后果,构成疏忽大意的过失致人死亡罪。
如果行为人对他人死亡的结果的发生不可能预见,也不应当预见而没有预见,但最后发生了他人死亡的后果的情形则属于意外事件。
保险公司该不该赔偿呢?
虽然该起事故是发生在道路以外的地方,但系机动车通行时发生的人身伤亡。加之,保险合同系保险公司提供的格式条款,如果在订立合同时,保险公司未采取合理的方式就近亲属之间造成的交通事故不予赔偿的问题,向投保人尽到提示的义务,也没有证据证明存在故意犯罪的情形。那么,保险公司就应在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责任限额内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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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维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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