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试用期可以被随意辞退吗?
作者:黄维宝 律师 时间:2024年01月18日
不能!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对劳动者是否合格进行考核,劳动者对用人单位是否符合自己要求也进行考核的期限,是双向选择的表现。根据劳动合同法关于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的条款,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劳动者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在试用期结束后,依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在决定不录用试用期结束的员工时,应当有以下几个步骤。
第一,在招录员工时,就应当说明具体的录用条件
第二,在试用期间,公司应当说明考核依据和考核办法
第三,试用期结束后,应当依据考核办法,得出考核结果。
如果用人单位未能说明试用期结束后不录用的理由时,劳动者可以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用人单位不履行合同,违法解除的,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87条的规定,要求赔偿。
为了预防此类事件的发生,劳动者在入职前应当仔细阅读劳动合同,明确合同中关于工资、工作时间、工作内容等方面的规定。如果合同中存在模煳或不明确的地方,劳动者应当及时与公司进行沟通,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