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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北京爱情故事》宣扬了怎样的价值观?
作者:成信荣 律师  时间:2013年04月17日
很少看国内电视电影,前几天有人强力推荐《北京爱情故事》,看后很气愤,不知编剧要向人们表达怎样的价值观。
其一,以丑恶为美丽。剧中富二代程锋不学无术,劣迹斑斑,玩女人无数,连自己的同学小满的女友沈冰也不放过,无耻的让他放弃自己的女友,对该女子以金钱为依托死缠烂打,这些手段包括给沈冰父母所在的学校捐巨款等。编剧最终反而美化这个富二代所谓的“真爱”,真是可笑之极。看到剧中这个富二代和沈冰亲热的镜头我都感到很恶心,编剧给这个道德沦丧的程锋的结局是爱情事业双丰收。夺朋友之妻历来为世人所不齿,改编剧对此却大加美化,津津乐道,害人不浅。
剧中吴狄作为程峰和小满的朋友,对程峰追求沈冰的恶劣行径不仅不加阻止,反而去云南帮助他。助友为虐在这里成了编剧歌颂的对象!
   程锋的爸爸以金钱地位诱惑小满放弃和沈冰的爱情,以非法手段控制公司股权,编剧却给了这个俗恶的富豪以无比的同情,并以他儿子最终的“成功”来继续他的财富,来奖赏他;剧中证券老板、有妇之夫邵华阳同样以金钱为手段(送林夏父亲高级兰花,高级红酒等)博得林夏好感,并对他产生感情。婚外恋、包二奶在这里成了编剧赞美、同情的对象,金钱无往而不胜,丑恶变成了美丽,真是赤裸裸的拜金主义的美化啊!
其二,丑化创业者。剧中小满和吴魏出身低微,但都励志通过自己奋斗改变命运。但编剧给他们的结局一是坐牢,二是病亡,仿佛出身低微者注定要败在金钱的脚下,不配改变自己的命运,成功了也逃不出失败的宿命。(未完待续)
附:
    中国江苏网3月9日讯(通讯员彭辉葛学涛记者米格)前日,江苏扬州仪征市法院发布了《关于家事纠纷审理情况的调研报告》,该报告称离婚纠纷连续3年稳坐家庭纠纷审理的“头把交椅”,并“炮轰”影视作品中对“拜金主义”、“包二奶”等不良社会风气的渲染,认为离婚纠纷是由此诱发。这份调研报告依据案件的审理材料总结原因,认为影视庸俗化是婚姻的“隐形杀手”。《调查报告》显示,2009年到2011年,仪征法院受理的各类家事案件较为平稳,平均每年都在700到800件左右,其中离婚类所占的比例最大。该报告认为,相比常见的引发离婚的原因,生活方式迁移下的情感变化正成为导致离婚的新因素。人在社会交往中的复杂,使得人在处理家庭成员内部关系与外部关系时,都面对很大的压力以及要求。离婚案以夫妻忠诚义务问题最为突出,以婚外恋、第三者插足、网恋、一夜情等形式表现最为典型。法官结合大量的离婚案例分析说,上述原因深层次上离不开一个根本的“隐形杀手”——低俗的影视作品,正对一些人的婚姻进行着潜移默化的影响。报告认为,电视剧、电影等文艺作品在创作过程中,不关注社会伦理道德的宣传,转而对曲折离奇的故事情节大事渲染,讲娱乐化和庸俗化,对“拜金主义”、“性解放”、“包二奶”、“绝对个人自由”、“无须对家庭成员负责”等与家庭道德风尚相悖的价值观不予以抵制,反而刻意渲染。该报告说,“一些人因约束力差而极易堕落腐化,也对未成年人的成长产生着负面影响。”并引用案例力斥低俗影视二宗罪。第一宗罪:渲染“包二奶”——公务员婚外情丢了工作又破财王刚是外地人,几年前考取了仪征的公务员岗位,与当地女子阿兰结婚。他就是受低俗影视的影响,婚后有了婚外情,并两次起诉要和阿兰离婚。仪征法院判决不准离婚,但双方一直未能好合。后王刚因故被单位辞退,担心王刚没了工作可能离开仪征,导致孩子的抚养费没有着落,阿兰主动到法院要求离婚。由于双方婚后未添置共同财产,最终王刚将账户中的资金全部转入阿兰账户。第二宗罪:渲染“绝对自由、无须对家庭负责”——婚后无子要“休妻”,两地分居“搞情况”阿英和大伟结婚多年一直没有生育子女,影视作品中“绝对自由、无须对家庭负责”的渲染深深影响着大伟,他要离婚。2010年经法院调解离婚后,阿英又认为自己为家庭付出了很多,被“抛弃”实在心有不甘,精神濒临崩溃,又向仪征法院提起离婚的损害赔偿诉讼。小雅和阿豪几年前结为夫妇,由于阿豪长期在外打工,夫妻感情日渐淡漠。影视作品中很多“异地夫妻”重新就近选择“另一半”的情景也应验在了他们身上。小雅在2011年起诉离婚,经过仪征法院调解,双方和好,可是不久之后“烽烟”再起,双方又为了离婚对簿公堂。这只是众多案件中的几例,法官综合认为,影视作品更应当积极加强舆论导向的把握,以及宣传重心的调整,突出家庭为个体以及社会提供的归宿和保障,引导观众对人性的深刻剖析和思考,呼唤人们对建立家庭道德的自觉性。同时呼吁建立家庭道德风尚奖来引导舆论,鼓励和褒奖典型的和谐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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