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6日下午,江西省鹰潭市余江区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全国首例“AI外挂”案。王某合通过出售“AI外挂”点卡密码等获利,至案发,非法获利共计629万余元。经鉴定,案涉“AI外挂”对多款游戏中游戏画面数据进行了未授权获取,对游戏中处理的鼠标数据指令进行了未授权的修改,增加了游戏中“自动瞄准”和“自动开枪”的功能,干扰了游戏的正常运行环境,属于破坏性程序。法院认为,被告人王某合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并获取巨额利润,其行为构成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且情节特别严重。被告人王某合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属坦白,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其自愿认罪认罚并退缴违法所得,可以依法从宽处理。
法院遂作出判决:对被告人王某合以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程序、工具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并处罚金;已退缴的违法所得及扣押的作案工具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剩余未退缴的个人违法所得继续追缴。宣判后,被告人王某合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游戏外挂其实是一种作弊程序,简单说是指针对所需功能,利用第三方编程软件编写的游戏修改器,它主要通过获取和篡改游戏的数据或指令,改变游戏角色的设定、能力甚至游戏规则,本质是对计算机信息系统的侵入、控制或破坏。这种外挂行为侵犯了网络游戏权利人的作品修改权。因此,制作、销售外挂的行为,就可能构成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新系统程序、工具罪或者非法经营罪。
《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规定,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前款规定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或者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最后提醒大家,作为游戏玩家使用游戏外挂也有法律风险!反对外挂,文明游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