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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中误工费如何计算
作者:朱权平 律师 时间:2013年09月03日
医疗事故中误工费如何计算
秦皇岛朱权平律师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五十条第(二)项规定 医疗事故赔偿,按照下列项目和标准计算:(二)误工费:患者有固定收入的,按照本人因误工减少的固定收入计算,对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计算。这是计算医疗事故案件中误工费的法定依据。这里规定了计算误工费的三个标准:
1、固定收入标准:固定收入应该是有稳定工作的工资收入;
2、3倍的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标准:适用于有固定工作,但固定收入高于医疗事故发生地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按照3倍计算;
3、上一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适用于无固定工作,收入不稳定的人员。
误工费是由误工天数和日工资组成的。误工天数一般很容易确定。住院期间、康复期间和医生建议休息期间,都属于误工期间,误工天数根据误工期间计算出来。
关于日工资,很多地方是月工资除以30天或年工作除以365天计算而得。我认为这样计算并不合法。根据月工资除以30天和年工资除以365天计算出的日工资,都是根据月或年的天数计算的,而且这两种方式结果是不同的。因为以每月30天计算,乘以12个月,全年是360天,比365天又少了五天。关于法定节假日,休息是不扣工资的,这两种算法都没有考虑法定节假日不扣工资的规定。
工资是劳动法的概念,应该依据劳动法计算。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发布了《关于职工全年月平均工作时间和工资折算问题的通知》。根据该《通知》规定,年工作日是250天,月计薪天数为21.75天。因此,日工资应该是月工资除以21.75天更为合法,而不是30天。
综上所述,误工费=误工天数x月工资/21.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