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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就"黄道益活络油"事件接受<羊城晚报>采访
作者:刘国华 律师  时间:2010年07月23日

香港老字号黄道益儿子要告老爸侵权


  父子再度“互掐” 经销商不敢轻易进货
  羊城晚报讯 记者陆志霖、实习生崔倩报道:香港老字号“黄道益活络油”上个月宣布即将重返内地市场后,使得作为“儿子”的WONG’S活络油在内地的销售信心遭到严重打击。为此,WONG’S活络油的内地总经销商广州维健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公司特地向经销商出示广东省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的终审判决书,强调黄氏医药控股有限公司拥有黄道益活络油在内地市场的一切权益,包括商标权。维健公司同时扬言,一旦有人在内地市场销售“黄道益”商标的活络油,公司将起诉其侵权。
  “儿子”有权使用“黄道益”商标?
  羊城晚报记者在广东省最高法院判决书上看到,在1999年,作为“老爸”的黄道益活络油股份有限公司与大儿子黄天赐的香港黄氏医药控股有限公司曾签订《协议》。根据《协议》内容,“黄道益活络油”在中国内地市场范围内的相关权益归大儿子的黄氏公司所有……黄道益活络油有限公司此后不会到中国内地直接或间接经营、投资有关“黄道益”品牌的任何相关产品的生意和业务。不过,就在《协约》签订后的第二年,即2000年,黄道益就指控儿子黄天赐等6人盗用黄道益商标经营同类药油。广东省高院根据《协议》,认为黄氏公司享有“黄道益+图形”商标的使用权,最终判定黄氏公司、维健公司等生产、销售“黄道益活络油”并不构成侵犯商标权。
  维健公司透露,在10年前,“儿子”黄天赐一心要开拓内地市场,“黄道益活络油”就在当时取得药品许可证并进入内地销售。由于黄道益和黄天赐在香港也在打官司,而最终黄道益本人获得了“黄道益”的商标权,黄天赐的黄道益活络油便在今年年初更名为WONG’S活络油。但维健公司认为,根据《协议》,WONG’S活络油即使更名,黄氏公司仍享受“黄道益”商标在内地的使用权。维健公司强调,“谁如果在内地市场销售黄道益商标的活络油,公司将告谁侵权。”
  “老爸”在内地能否叫“黄道益”?
  一方面是“老爸”黄道益本人拥有“黄道益”的商标权,另一方面是“儿子”黄天赐的黄氏公司享有内地的商标使用权。如果“老爸”要在内地销售活络油,到底能否再使用“黄道益”商标?
  记者在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上看到,今年2月26日,黄道益活络油股份有限公司的活络油获得国家药监局批准的进口药品批文。但批文上产品名称一栏写的仅仅是“活络油”。而黄氏公司的产品批文到今年4月28日已经到期,产品名称一栏同样是“活络油”。
  广东威戈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国华接受羊城晚报记者采访时认为,如果《协议》清楚写明“黄道益活络油有限公司此后不会到中国内地直接或间接经营、投资有关“黄道益”品牌的任何相关产品的生意和业务”,那么就意味着黄氏公司在内地对“黄道益”商标的使用具有独占性,直到协议期满。在此期间黄道益公司若要在内地销售活络油,就不能使用“黄道益”的商标,否则可以视为侵权。
  由于“黄道益”父子纷争不断,广州一家连锁药店的周经理向记者坦言,“现在我们卖的还是WONG’S活络油,而‘黄道益活络油’一直说要进入大陆市场又迟迟没进来,我们也不知该如何是好。继续进WONG’S的,又怕‘黄道益活络油’进来后打击WONG’S的销量,不进货吧,我们也不能这么一直等下去。”据悉,目前不少经销商多采取观望态度,不敢轻易进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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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国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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