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践中,很多用人单位并未给员工缴纳工伤保险(下称工伤保险),企业主为了节约成本又为了分散用工风险,经常选择给员工缴纳团体或个人人身意外商业保险(下称商业险),那么,出了工伤事故后商业险能否替代工伤保险?又能否折抵工伤保险呢?那么,能不能通过用人单位制定商业险的受益人的方式变相折抵工伤保险呢?
很抱歉地说:不能,这二者完全不能混为一谈。
理由:工伤保险属于社会保险,是国家法律法规强制性购买的,购买义务不得通过任何形式予以免除或变相免除。就像不买交强险你审不了车一样,但商业保险你可以买也可以不买,因为你没有义务买。而法律明确要求:人身类保险必须指定受益人为他本人或者近亲属。所以不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