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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功案例

投资遇赖皮 施计索回投资款
作者:屈增辉 律师  时间:2013年07月31日
【案情介绍】此案发生与拉萨市
20122月初,二被告同原告商议合伙经营啤酒生意。在其多次游说原告并作出郑重承诺后,原告将20万元交与二被告。之后,二被告迟迟不签订合伙协议,原告对于合伙内容、合伙地点等事项均不清楚,遂察觉可能是个骗局于是开始向二被告索要投资款项。
期间,原告向二被告询问了解生意的经营状况,二被告以种种言辞搪塞。另,原告至今已讨回4万元,还剩16万元没有追回。
综上,鉴于二被告在此期间的多项行为已经明确表明,合伙事务已无法开展,原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的规定,提出如上诉讼请求,恳请法院依法裁判。
法院审理:起诉后,被告不接受法院的传唤,拒不领取传票。本律师经慎重考虑后,向原告出了个主意,在拉萨市火车站通过警察,将试图离开拉萨逃避债务的被告稳住,然后通知法院给其送达传票。审理当天,被告到庭,法院认为原被告之间的债权应受法律保护,事实合伙关系并不存在,通过调解,被告当天归还了原告的钱。
律师点评:拉萨及整个西藏流动人口很多,也由于是偏远地区政策叫好的原因,前来投资、淘金的人很多,相应的各种骗局就很多,而骗子恰恰抓住了很多人发财的心理,以种种手段骗取钱财,但说其诈骗又由于警力不足等诸多原因难以尽快追回款项。所以,在必要的时候,还是需要咨询律师,通过一些合法的手段索回款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