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注册
110首页
加入收藏
北京东城区 李红钊律师
咨询热线: 13910861…
首页
在线咨询
律师介绍
一对一咨询
法律咨询
成功案例
法学文集
律师随笔
律师相册
即时通
法学论文
故意毁坏财物罪辩护
(2013-11-23)
点击量:3839
一、基本概念 故意毁坏财物罪是指故意毁灭或者损坏不属于自己所有的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行为。本罪的行为主体为一般主体,即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以成为本罪的主体。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其行为目的不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而是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本罪侵害的客体为公私财物的所有......
当前只有一页
律师资料
详细>>
李红钊律师
电话:
13910861…
我的精采回复
更多>>
最近访问
李红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