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论文
共同遗嘱,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遗嘱人共同订立一份遗嘱。实践中常见夫妻双方共同订立遗嘱,结果一方先去世,在世的一方因各种原因又打算变更共同遗嘱。关于共同遗嘱的效力问题,司法部《遗嘱公证细则》第15条规定:两个以上的遗嘱人申请办理共同遗嘱公证的,公证处应当引导他们分别设立遗嘱。遗嘱人坚持申请办理共同遗嘱公证......
一个是财产保全措施,防止对方在审理程序时将财产转移、变卖。财产保全可以由当事人提出申请,也可以由人民法院裁定采取。由法院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当事人财产等财产保全措施。对于情况紧急的,人民法院会在收到申请后的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 另一个是自己积极探寻其财产线索,等发现对方有钱了就立即提供给人民法院,......
(公治[2002]74号) 安徽省公安厅: 你厅《关于变更姓名问题的请示》(公办[2002]6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变更子女姓氏问题的复函》([81]法民字第11号)的有关精神,对于离婚双方未经协商或协商未达成一致意见而其中一方要求变更子女姓名的,公安机关可以拒绝受理;对一方因向公安机关隐瞒离婚事......
值得注意的是,微信作为证据使用的前提是需要证明微信号是对方使用的。以前微信号无法更改,可以有效锁定对方的身份信息。 但现在,微信号可以更改了,如果债务人为了逃避债务,可能会在庭审之前修改自己的微信号,并对借款事实进行否认,这样就很可能导致当事人起诉时向法庭提交的证据与实际的微信号无法对应。 为避免以上......
1、夫妻一方对外借债,配偶曾向债权人转款,且仅有一笔,据此认定配偶对该债务追认的意思表示证据显然不足。 最高人民法院在(2020)最高法民申3577号民事裁定书中认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字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应......
(法释〔2020〕21号修改的司法解释之一) 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2016年10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96次会议通过,根据2020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3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扣押铁路运输货物若干问题的规定〉等十八件执......
近日,安徽省天长市人民法院公开宣判一起诈骗案件,依法判处被告人茆某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扣押在案的手机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经审理查明,2020年8月,被告人茆某通过某聊天软件结识被害人冯某,并虚构姓名、身份证号码与冯某确立恋爱关系。2020年9月27日至2021年3月间以其被人催债、爷爷去世等为由,多......
聚餐饮酒是正常的社会交往活动,但饮酒过后也容易引起各类安全隐患。因此,作为酒局的召集者,尤其需要注意酒局中饮酒者的安全。近日,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侵权责任纠纷案,依法判决酒局的召集者对同饮者的损害承担相应比例的赔偿责任。 2020年3月某晚,聂女士邀请邱先生和冯女士等朋友前往其家中聚餐,聚餐过程......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夫妻债务纠纷案件适用法律有关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债权人以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为由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本案......
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 毫无疑问这是大多数情况下,律师也好,受害人也好的普遍选择,即根据《民法典》第1192条、原《侵权责任法》第35条个人劳务受害责任条款,提供劳务一方因劳务受到损害的,提供劳务者与接受劳务者根据双方各自的过错承担相应的责任。由于农民工往往由小包头直接雇佣,发放工资,认定二者之间存在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