阶段 |
效力与执行 |
在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或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主持下调解 |
发生劳动争议,一方当事人可以通过与另一方当事人约见、面谈等方式协商解决,争议双方可以要求所在企业工会参与或者协助进行协商,也有权委托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作为其代表进行协商。 劳动争议当事方协商达成一致,应当签订书面和解协议。和解协议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履行。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调解协议生效之日起15日内共同向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审查申请。仲裁委员会受理后,应当对调解协议进行审查,并根据《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第五十四条规定,对程序和内容合法有效的调解协议,出具调解书。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一方当事人在约定的期限内不履行和解协议的,可以依法向调解委员会或者乡镇、街道劳动就业社会保障服务所(中心)等其他依法设立的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也可以依法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
劳动仲裁委出具的调解书 |
调解贯穿在整个仲裁和诉讼的过程中,这意味着,即便因调解不成而申请仲裁,仲裁员仍然会给当事人进行调解。 如果仲裁结果调解成功,仲裁调解书应当写明仲裁请求和当事人协议的结果。调解书由仲裁员签名,加盖仲裁委员会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发生法律效力。 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
法院出具的调解书 |
如上所述,调解也贯穿在整个诉讼的过程当中,如果在诉讼阶段经过法院调解成功,人民法院应当制作调解书。调解书应当写明诉讼请求、案件的事实和调解结果。 调解书由审判人员、书记员署名,加盖人民法院印章,送达双方当事人。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收后,即具有法律效力。 人民法院制作的调解书的执行,适用《民事诉讼法》中第三编“执行程序”的规定,受理执行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执行。 |
律师建议 |
调解作为一种纠纷解决方式,相较于仲裁、诉讼而言更有利于化解双方矛盾,尽快解决争议,避免诉讼过程中的不确定性和时间及诉讼成本。建议劳动争议当事方争取以调解的方式解决矛盾,特别是对于劳动者来说,调解将能快速的解决纠纷,拿到经济补偿。调解未果的,再及时申请劳动仲裁。 |
法律风险提示 |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但一方当事人通过协商、申请调解等方式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的,仲裁时效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劳动争议当事人应当在劳动争议仲裁时效范围内申请劳动仲裁,如果过了劳动争议仲裁时效申请,合法权利就无法得到保障。笔者遇到这样的案例,劳动者因解除劳动产生劳动争议,和单位进行口头协商超过一年未果,再申请仲裁,因无法举证存在导致劳动仲裁时效中断的证据导致败诉。为避免该风险,劳动争议当事方如果不打算争议一年内申请劳动仲裁,应注意保留双方协商的证据,最方便的方式是向对方发协商的EMS快递,在快递封皮关于快递内容上注明:协商解决劳动争议事宜,保留好快递单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