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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论文

网络送养黑产业链
作者:张颖 律师  时间:2020年04月14日

民间送养可能侵害儿童的人身权利,包括身体权、健康权、生命权、受教育权等,比如因送养行为导致的性侵、虐待、遗弃等行为。“被私自收养的儿童身处原生家庭、国家监护与收养机制的罅隙之间,面临极大的风险和危险”,这种以收养的名义贩卖婴儿,已经形成一个产业链,甚至有些人养一堆孕妇就是为了卖孩子。他们为了规避检查,编造各种谎言,在网络上以帮助收养的名义从事违法行为。
        按我国收养法要求,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无子女;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年满三十周岁。 
        在现实生活中,对于不能生育、不想生育、失去孩子的家庭,收养孩子是他们的一种生活选择。还有一些人,出于帮扶残疾儿童、孤儿、弃婴的爱心,也会选择收养孩子。 
        但由于收养条件严苛,很多收养家庭无法满足,就催生了很多“非法收养”的情况,甚至衍生出了相关的灰色产业链。 
        公开在网上以盈利为目的买卖孩子,一旦交易成功,将构成拐卖儿童罪,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网络送养”很可能是一种新型的犯罪行为。收养法规定,借收养名义拐卖儿童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出卖亲生子女的,由公安部门没收非法所得,并处以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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