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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论文

借名买房”究竟归谁所有
作者:张颖 律师  时间:2021年07月13日

借名买房的风险:

1.借名购买经济适用房等政策性房屋的,屡屡因名义产权人反悔,导致出资人无法取得房屋产权。

2.借名购买普通房屋的,登记购房人反悔不承认借名买方之事或者登记购房人死亡,其继承人不了解借名之事,不承认借名之事。

3.第三人对登记购房人转移房产给实际出资人的行为提出异议。如登记购房人的配偶往往以婚姻法的规定提出异议,否认借名买房的事实,要求确认该房产为夫妻共同财产。

4.房产被名义购房人转让或抵押,或者被法院强制执行。


对于亲属之间约定的借名买房协议,可通过购房票据、实际使用或控制房屋等客观情况来认定。


“借名买房”情形下真正购买人所举出的间接证据能够形成完整的证据链条证明其系真实购房人的,应当确认其系真正的房屋产权人。


不具有当地购房资格借名买房请求办理过户手续的,法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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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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