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论文
什么行为属于骗婚?
作者:张颖 律师 时间:2021年08月21日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禁止包办、买卖婚姻和其他干涉婚姻自由的行为。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
该条规定并没有明文规定禁止彩礼,而是禁止结婚索取财物。 婚姻是自由的,自愿的,彩礼只要符合自愿和适度原则,法律都是不禁止的。
什么样的行为属于骗婚?
法律上所指的骗婚是指以婚姻为诱饵,诈取他人财物的行为。 实践中,男女双方领取了结婚证,如果只是女方家庭意识淡薄,对婚姻不负责任等,导致两人无法共同生活的,不宜定性为骗婚。
但是对于索要彩礼后失踪、离家出走的,索要彩礼后与他人同居的,或者短期内多次婚嫁的,要注意甄别是否涉嫌诈骗犯罪。 即使不构成诈骗犯罪,存在上述情形的,在确定彩礼返还时,法院也会给予足够的价值评判。如果认定女方的确是以索要彩礼为目的,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涉嫌诈骗犯罪的,人民法院会将犯罪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