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机关可以擅自复印和扣留身份证吗?
根据《关于规范居民身份证使用管理的公告》要求:
1.国家机关或有关単位及其工作入员不得擅自复印、扫描居民身份证,不得扣留或者低押公民的居民身份证。
2.在履职或提供服务过程中,工作人员应当场核查居民身份证的人、证一致性,不得擅自记录居民身份证记载的公民个人信息。
企业和个人可以扣押员工身份证吗?
根据《关于规范居民身份证使用管理的公告》:
1.用人単位不得扣押劳动者身份证和其他证件,不得要求提供担保或以其他名义向劳动者收财物。违反规定,将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退还,并以每人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的标准处以罚款。
2.个人非法扣押他人居民身份证,将由公安机关给予警告,并处二百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冒用他人身份证,将如何处罚?
《关于规范居民身份证使用管理的公告》要求:
国家机关或者有关单位要建立不良信用记录人员“黑名单”制度,对冒用他人居民身份证的个人,要列入不良信用记录“黑名单”库,并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时进行必要限制,推动落实联合惩罚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