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注册
110首页
加入收藏
北京海淀区 张敬辉律师
咨询热线: 13261996…
首页
在线咨询
律师介绍
一对一咨询
法律咨询
成功案例
法学文集
律师随笔
律师相册
即时通
法学论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质许可机关应当依法注销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
作者:
张敬辉
律师 时间:
2014年09月29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质许可机关应当依法注销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
(一)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
(二)房地产估价机构依法终止的;
(三)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被撤销、撤回,或者房地产估价资质证书依法被吊销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房地产估价机构资质的其他情形。
分享到:
QQ空间
新浪微博
人人网
开心网
腾讯微博
搜狐微博
网易微博
更多
律师资料
详细>>
张敬辉律师
电话:
13261996…
我的精采回复
更多>>
我和老公申请的经济适用房,他父母占着不搬走,我可以起诉他父母吗?
关于再审
这算一房两卖吗?
检察院谈话的检察官好像不懂?
最近访问
张敬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