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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借钱没确定利息,能请求支付利息吗?
作者:王丽 律师  时间:2016年09月03日
    亲友之间借钱是常见的事,血缘较深的亲戚,交情匪浅的朋友,只要自己手头有宽裕的,把钱借出去也不是难事。但是,要是暂且不考虑出借多久,就只要是一小笔的钱额还好,假若自己没有其他打算的话,顶多留银行涨点微薄的利息,可要是一大笔资金的话,借出去后还得说明个利息才好。那么,要是借钱时没确定利息的,之后能够请求对方支付利息吗?
    当事人之间借钱时没约定利息的,不支付利息。

    按照《合同法》第211条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不支付利息。
     为了便利公民的生活,按照一般的借贷规矩,民间当事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原则上是无偿的,但是要是当事人有特别约定,就应当支付利息。
    要是当事人之间借钱时就没有约定利息的,就得按照无偿借用的规则,在以后,借出去的一方是不能就这理由要求对方支付利息的。

    当事人之间借钱时对利息约定不明的,法官酌情而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五条,借贷双方没有约定利息,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自然人之间借贷对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自然人之间借贷时,借贷双方对借贷利息约定不明,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没有约定利息的是绝不不支持利息,自然人间利息约定不明不支持。除自然人外利息约定不明的可以根据综合情况酌情确定利息。

来源 | 法律快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