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交 通 事 故 调 解 协 议
作者:王丽 律师 时间:2017年11月20日
交 通 事 故 调 解 协 议
甲方(被告):
乙方:
丙方:保险公司
代理人: ,职务 。
年 月 日乙方诉甲方、丙方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由荥阳市人民法院受理,现三方在平等自愿、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如下赔偿协议:
一、甲方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包括但不限于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营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费用共计人民币 元(小写: 元),以上费用是乙方因该案受到伤害的所有赔偿费用,乙方承诺不再就此事向甲方要求任何赔偿费用。此赔偿费用包括丙方对乙方的所有保险金共计人民币
(小写: 元)的赔偿在内。
本协议签订当天,丙方将保险金费用一次性支付给 方,乙方承诺,不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和丙方主张任何赔偿费用。
二、以上协议已履行完毕,乙方已收到甲方和丙方费用共计人民币 元整(小写: 元)。
三、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交×××人民法院二份。
四、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三方再无任何纠纷。
五、本协议签订地点: 。
甲方: 乙方: 丙方: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