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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律师联名对对司法部的律师考核备案说不
作者:李水全 律师  时间:2014年12月01日

日前,我国有17个律师事务所的17位律师联名向司法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复议申请的主要内容是:撤销其在律师执业证上印制的律师年度考核备案页,或确认违法;撤销律师执业证尾页印制的“并应当加盖律师年度考核备案专用章(首次发证之日止首次年度检查考核完成前除外)”字样,或确认违法。
这17名律师认为,根据律师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健全……年度考核制度”、第二十四条规定“律师事务所应当于每年的年度考核后,向设区的市级或者直辖市的区人民政府司法行政机关提交本所的年度考核执业情况报告和律师执业考核结果”,律师事务所是对全所律师年度考核权责主体,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各级律师协会,都无权对律师进行年度考核。
这17名律师认为,行政备案必须有法律或行政法规的规定,如律师法规定律师协会章程应报司法行政机关备案,立法法规定部委规章设立应向国务院备案,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规定业主大会成立后应向街道办事处备案等。司法部规定和实施的对律师和律师事务所年度考核备案,没有法律和行政法规的授权,属于越权行政。
这17名律师在行政复议申请里提出,律师证是律师的执业行政许可证书,按照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以及全国各类行政许可证书颁发的通用做法,该证件上只应记载行政许可的内容,并由发证行政机关盖章。而司法部在律师证上印制与行政许可无关的律师年度考核备案内容,并由多个地方司法行政机关在上面盖与行政许可无关的一堆印章(最多时达16个),不伦不类。如果司法行政依法需要对律师进行年度考核并备案,应当另行制作年度考核和备案的文书或手册。
据此,这些律师认为,司法部和地方司法行政机关对他们进行年度考核和备案,没有法律依据,对他们构成严重的行政侵权,所以他们向司法部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要求对此做法予以纠正。据了解,他们的行政复议申请已于7月22日寄到了司法部。依照法律规定,司法部就他们行政复议的答复时间是6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