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邯郸律师河北省维护职工权益“十佳律师”
作者:李水全 律师 时间:2017年02月04日
2016年12月,按照河北省总工会、省文明办、省司法厅《关于开展第二届河北省维护职工权益十佳律师、模范单位推选活动的通知》,河北省维护职工权益十佳律师推选活动评审会根据各地推选结果,通过媒体进行了公示,最终确定了相关人选,河北天汉律师事务所李水全律师荣获河北省维护职工权益“十佳律师”荣誉称号,其所在的河北天汉律师事务所荣获河北省维护职工权益优秀单位。
2016年4月开始,在全省开展了第二届河北省维护职工权益十佳律师、模范单位推选活动,成立了推选活动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分别由省总工会主要领导和省文明办、省司法厅有关领导担任,成员由省总工会、省文明办、省司法厅有关处室负责同志组成。
本次活动旨在大力弘扬我省律师扶弱助困、匡扶正义、奉献社会的职业道德风尚;增强律师心系职工、服务职工的光荣感、使命感、责任感;激励更多的律师参与维护职工权益工作,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服务经济社会健康发展。最终推选10名“河北省维护职工权益十佳律师”、10名“河北省维护职工权益优秀律师”,10个“河北省维护职工权益模范单位”、10个“河北省维护职工权益优秀单位”。并从中推选出2名事迹突出的个人和2个单位,授予“河北省五一劳动奖章”、“河北省五一劳动奖状”。对当选“河北省维护职工权益十佳律师”的,每人给予1000元奖励。
李水全律师长期关注和参与维护职工权益工作,承办了大量职工维权案件。 2011年,李水全律师为邯郸一农民工讨回165万元工伤赔偿款(算医疗费共计225万元),不仅使工伤职工的合法利益最大化,也创造了全省乃至全国工伤赔偿数额最高纪录,被河北工人报、邯郸晚报等多家媒体详细报道,并被中工网、河工新闻网、燕赵人民代表网、燕赵都市网、河青网、邯郸日报社新闻网等网站相继转载;2014年,煤矿职工冯某评定一级伤残后不久死亡,针对“享受一级伤残待遇还是享受工亡待遇”职工家属与用人单位矛盾激化,李水全律师代理职工家属依法申请劳动仲裁,最终达成和解协议,使工伤职工享受了应当享受的工亡待遇。该案于2014年11月25日被《河北工人报》作为典型案例进行了报道;
李水全律师代理的“不经工伤认定程序法院判决工伤赔偿的杨某案”入选“2014年度河北省职工法律援助十大典型案例”,2015年1月17日《河北工人报》对该案进行了详细报道; 2016年,李水全律师代理的“不公平的工伤赔偿协议依法被推翻”工伤赔偿案入选2016年度“河北省职工法律援助十大典型案例”;李水全律师将每一个普通案件做成典型案例,多次创造工伤赔偿数额记录,在社会和当事人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 2016年6月,邯郸市总工会和邯郸市司法局、邯郸市文明办联合推举李水全律师参加“全省维护职工权益十佳律师”推选,荣誉来之不易,更需个人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