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浔阳区获全国和谐社区
作者:阎庆律师 时间:2009年10月12日
近日,从民政部传来喜讯,我市浔阳区荣获全国首批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据悉,全国首次表彰的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共100个,我省获此荣誉的共5个,浔阳区在全省排位第二。据了解,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单位评选活动自去年年底开始启动,评选程序按自查申报、考察推荐、评估验收、公示表彰步骤进行。考察内容主要从经济社会发展又好又快、组织领导坚强有力、部门职责落实到位、保障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指导扎实有力、管理服务优质高效、社会参与广泛有序等方面综合进行。(九江日报 肖伍祥 记者孔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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