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欢迎您来到江西九江阎庆律师网上法律咨询室。www.110.com 我们竭诚为您服务。

律师随笔

起诉离婚的条件

作者:阎庆律师  时间:2010年01月13日
  • 起诉,俗称告状,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到法院打官司,即以自己的名义,请求人民法院通过审判程序给予法律保护的诉讼行为。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必须具备《民事诉讼法》第l08条规定的起诉条件,人民法院才能受理。具体为: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到法院起诉离婚的原告,必须是夫妻双方中的一方,其他人无权到法院为别人起诉离婚,无权要求解除他人的婚姻关系。    (2)要有明确的被告。有明确的被告,是指原告起诉时知道要告谁。被告只能是婚姻关系中的另一方。如果认为夫妻之间的感情破裂是由第三者造成的,要追究第三者的法律责任,只能另案处理,另案追究第三者的重婚或者其他法律责任。 (3)要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与理由。具体的诉讼请求,是指原告起诉要求被告履行某种义务,通过人民法院的审判解决什么问题;事实和理由,是指原告的诉讼请求是根据什么提出来的,有哪些证据能够证明原告的诉讼请求是合法合理的。要起诉离婚,那么诉讼请求即为要求离婚,对夫妻共同财产如何分割、孩子应当归哪一方监护抚养,要有明确的意见。在提出具体意见时,要讲明提出这种意见的事实和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是指原告起诉要求解决的问题必须是归人民法院主管,也就是说,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有权处理原告的诉讼请求。受诉人民法院管辖,是指原告必须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 在线咨询

    选填项(可以不填)
    请填写真实手机号码,可免费得到律师对该问题的电话回访。
    特邀阎庆律师

    地区:江西-九江

    电话:13907029183九江

    0792-13907029183


    电话咨询律师请说明来自

    110法律咨询网

    Email:13907029183ls@163.com QQ:348098396

    执业机构:江西浔阳律师事务所

    执业证号:13604199710973382

    地址:九江市长虹大道280号信华国际商务中心一楼

    积分:45456奖章:0点击量:774875

    最近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