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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国家对契税征税有什么新规定?

作者:阎庆律师  时间:2010年04月10日
契税是以所有权发生转移变动的不动产为征税对象,向产权承受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应缴税范围包括:土地使用权出售、赠与和交换,房屋买卖,房屋赠与,房屋交换等。财政部在网站上发布《关于首次购买普通住房有关契税政策的通知》两个或两个以上个人共同购买90平方米及以下普通住房,其中一人或多人已有购房记录的,该套房产的共同购买人均不适用首次购买普通住房的契税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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