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律师的政治出路
作者:张国权 律师 时间:2013年11月25日
在战争年代,领导人主要来自革命家;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工程师扮演着重要的领导角色;而在迈向民主法治社会、实行宪政治国的进程中,法律人,将天然地走上政治前台。
律师、法官、检察官、警官、公证员等“都是法律人,都是接受过专门法律培训并掌握法律技能的群体。值得一提的是律师,如果律师从政的渠道畅通,对于实现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远大目标,更有实际意义。
律师对法律知识的掌握和对法治精神的理解,令他们无论在立法、行政、司法部门任职,都能够更好地秉持法治理念,并贯彻到日常的政务活动中。
第一,律师拥有高超的法律技能。法律是一门学问,更是一项实践技能。面对纷繁复杂的市场经济、日新月异的转型社会,仅仅具有法律知识,而无法律实践,难以对大多数现实问题给出切实可行的答案。而律师由于职业的要求,在法庭上、谈判桌边、看守所内,积累了大量的辩论技巧;为了解决问题,他们养成了独立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思维习惯;参与利益的博弈,锻炼了他们与人打交道的经验和能力。在应用法律中,他们了解了法律的漏洞所在,并找到堵住这些漏洞的办法。因此,律师生涯应当成为政治家的经历。
第二,律师更加了解民意。律师每天都在和不同的当事人打交道,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后,他们还要不停地和证人、被害人、被害人家属、各级司法机关,乃至犯罪嫌疑人见面、交谈,这是一项艰苦的工作。但是,正是在这个周而复始的过程中,律师获得了大量的第一手材料,他们由此更加知悉社情民意、体察民间疾苦。律师对民众尤其是底层民众的生存状况有深刻的了解,这是象牙塔里的法学家们难以企及的。
第三,律师具备人数上的优势。建设法治国家,不仅仅要在几个省部级的高级岗位上见到法律人的身影,国家这么大,各级各类部门都需要大量的法律人才充实其中。我国的法学家屈指可数,但注册律师已有近14万余名,这是一个丰富和宝贵的人力资源库,应受到充分的重视。让具备参政议政能力的人走上立法岗位和行政职位,同样符合我们干部制度改革的方向。然而,现实中律师远未发挥其应有的作用。
律师的定位是从事社会法律服务的自由职业者,他们没有上级领导和行政级别,即便才华出众、能力非凡,也难以进入干部考察任用的体制内循环。
律师被称为正义与公平的化身,因为律师的基本职责就是秉持法律的基本精神,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彰显法律的尊严。我们应当给予律师更多报效国家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