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吉林农村金融革命:首推土地收益保证贷款
作者:张国权 律师 时间:2014年04月04日
土地收益保证贷款的具体操作思路是:农民首先将其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物权中心”,然后农民就可以此向金融机构申请贷款。当农民正常归还金融机构借款后,“物权中心”与农民达成的土地流转合同自动解除;当农民没有按时偿还金融机构贷款时,“物权中心”将获得的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另行发包,将发包获得的款项归还金融机构,待新的承包人承包期限届满后,土地承包经营权再退还给原土地承包人。
该模式为农村的融资难问题代来了福音。全国的金融行业,应该抓住该机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