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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周强:为教育改革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
作者:张国权 律师  时间:2018年09月30日
9月29日上午,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中心组集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主持学习并讲话。周强强调,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切实抓好人民法院教育培训工作,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提供有力司法服务。
  周强强调,要深刻学习把握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切实用以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立意高远、内涵丰富、思想深邃,对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教育工作作出重大部署,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指明了方向,是指导新时代教育改革发展的纲领性文献。要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改革发展的新理念新思想新观点,切实增强责任感、使命感,找准结合点、切入点,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促进教育改革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确保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教育工作的各项部署在法院系统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周强要求,要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为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教育强国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要依法妥善审理涉及校园安全和师生权益的各类案件,严惩校园暴力行为和针对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活动,切实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要坚持“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积极探索符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审判方式,帮助犯罪未成年人改过自新。要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司法的教育、评价、指引、规范功能,以公正裁判树立行为规则,引领社会风尚。要加强普法宣传和法治教育,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广泛开展送法进校园、进乡村、进社区等活动,开展形式新颖、内容丰富的法治宣传教育,增强师生法治观念,提升师生法治素养。要加强对教育领域新情况新问题的司法应对,促进教育领域改革深入开展,激发教育事业发展活力,提升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要围绕促进教育公平,依法保护在城市生活的农民工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的受教育权,维护各类学校办学秩序,切实保障学生权益。
  周强强调,要扎实做好人民法院教育培训工作,为人民司法事业长远发展提供有力人才保障。要坚持党对人民法院教育培训工作的全面领导,坚持马克思主义指导地位,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确保教育培训工作始终保持正确政治方向。要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人民法院教育培训的核心内容,把理想信念教育作为首要任务,坚持不懈强化理论武装,毫不放松加强党性教育,坚决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要把提高司法能力作为教育培训工作的主线,建立以案例教学为中心的教育培训模式,突出审判实践、问题导向。要加强教育培训长效机制建设,持续加强教育培训基础建设,全面提升教育培训信息化水平,促进新时代人民法院教育培训工作实现新发展。要加强教育培训队伍建设,组织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业务专家、专家型法官等积极参与法官培训教学,加强同高校、研究机构的双向交流合作。要加强司法培训对外交流合作,把国家法官学院及各地分院建成开展国际司法交流与合作的重要平台,加强与各国特别是“一带一路”沿线国家间的法官互访、培训交流、研讨研修等工作,讲好中国法治故事,传播中国法治声音。
  最高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江必新,党组成员、副院长李少平,党组成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孙华璞,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马世忠,党组成员、副院长罗东川,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最高人民法院纪检监察组组长、党组成员刘海泉,党组成员、副院长杨万明出席会议。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胡云腾、刘贵祥、贺小荣列席会议。中央和国家机关工委有关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马世忠传达了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并就下一步如何抓好学习贯彻提出具体意见。杨万明、胡云腾和民一庭、国家法官学院负责人作重点发言,研究室、人民法院新闻传媒总社、人民法院出版社、法研所等部门负责人作了发言。最高人民法院各部门负责同志参加学习。(记者 乔文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