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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随笔

开启互联网司法治理新征程
作者:张国权 律师  时间:2018年11月01日
2017年6月26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杭州互联网法院的方案》。2017年8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批复同意设立杭州互联网法院。2017年8月18日,杭州互联网法院揭牌,被中央写入“党的十八大以来大事记”。
  试点以来,杭州互联网法院紧紧围绕中央深改组方案要求,按照上级法院的统一部署,遵循“依法有序、积极稳妥、遵循司法规律、满足群众需求”的基本原则,紧密结合互联网发展趋势,探索涉网案件诉讼规则,完善审理机制,提升审判效能,稳步推进各项试点改革工作,成功入选首届数字中国建设年度最佳实践成果之一,被评为改革开放40年40个“第一”,为维护网络安全、化解涉网纠纷、促进互联网和经济社会深度融合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制度创新形成标准,探索公平正义的互联网司法程序
  为突破“人”的限制,缓解案多人少难题,杭州互联网法院运用人工智能(AI)研发智能化审判系统,让特定案件实现从立案到裁判全程“智能化”,通过对大数据挖掘、知识发现、图谱识别和风控点的提取,智能生成包含判决主文的裁判文书,将法官真正从繁重的简单重复劳动中解放出来。
  目前,已实现金融借款案件自动生成裁判文书、自动送达,平均审理天数20天(包含15天的法定举证期限),平均仅需投入工作量约80分钟。
  这是该院智能审判审理模式。类似的制度创新,形成了“六平台三模式一体系”互联网法院建设“杭州样本”。
  六平台:通过网上诉讼平台、在线调解平台、电子证据平台、电子送达平台、在线执行平台以及审判大数据平台等“六平台”,真正让打官司“一次都不用跑”。
  三模式:在审理模式上,突破空间限制、时间限制、“人”的限制,实现在线审理、异步审理和智能审理,把庄严的现实法庭直接“搬”到了网络虚拟空间,凡当事人同意在线审的案件,100%在线开庭审理。当事人可利用空余时间,不同时、不同地、不同步参与诉讼活动,身处加拿大、德国、日本等地的当事人通过在线方式顺利参加庭审、完成诉讼。首个通过异步审理模式审理的案件——涉电影《金陵十三钗》知识产权案已顺利办结,反响较好,适用率稳步提升。
  一体系:杭州互联网法院以规范互联网司法程序为目标,充分发挥审判职能,创先建立规则全覆盖的网上诉讼规则体系,实现了从“基本空白”到“逐步建立”的突破,实现在线诉讼流程的规范性、诉讼主体身份的可查性、当事人在线行为的可控性、电子证据认定的可信性、在线审理模式的高效性等,基本形成了涉网案件审判的程序规则和操作指引体系。2018年9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在吸收杭州互联网法院试点经验基础上,出台了《关于互联网法院审理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专业审判依法治网,促进互联网与经济社会深度融合
  日前,杭州互联网法院妥善审理全国首例因售卖比特币“挖矿机”等引发的网络交易纠纷案,界定了各类虚拟财产性质和交易边界。类似的新类型案例还有很多。杭州互联网法院发挥集中审理涉网案件的优势,截至2018年10月30日共受理各类互联网案件14233件,审结11794件,发布电子商务审判、知识产权保护等白皮书3份,多次发布十大典型案例,进一步强化司法裁判的导向性作用。
  该院加强涉网知识产权保护,保障创新驱动发展。妥处《奔跑吧兄弟》《捉妖记》等著作权侵权案件,明确通过网络深层链接的侵权构成标准,以司法裁判引导网络产业健康发展。处理好技术发展与法律保护之间的关系,通过审理全国首例涉大数据权利归属案,探索数据资源确权、开放、流通、交易行为规范。发布《网络著作权司法保护报告》及《网络著作权典型案例》,阐明司法态度,分享审判经验。同时,还主动走访中国网络作家村,延伸司法服务、听取司法需求,助力保障文化兴盛。
  注重通过裁判规范引导涉网金融行为,提炼电子借款合同的成立和生效标准,促进高效化解涉网金融纠纷。加强对涉网纠纷形势、样态和原因的分析,针对以银行为贷方的小额借贷纠纷在线起诉难等问题,邀请浙江省银监会、浙江省银行协会、杭州市金融办及多家银行开展研讨,在约定电子送达、庭审方式、数据对接等方面提出建议,为化解纠纷、防范互联网金融风险发挥作用。
  在维护网络交易秩序上,杭州互联网法院打击“炒信”等网络虚假交易行为,支持电商平台依法“打假”。制裁虚假宣传、误导欺诈等行为,强化电商平台自我管理责任,推进网络诚信体系建设。通过多起裁判明晰“职业索赔”行为边界,引导公众理性维权,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为营造清朗网络空间,杭州互联网法院合理界定公众号、论坛社区等平台的注意义务,准确认定新媒体环境下虚假信息散播、谣言扩散等网络侵权责任,净化网络空间。上线全国首个司法区块链,用区块链技术组建司法联盟链,实现电子数据的全流程记录、全链路可信、全节点见证,从源头解决电子证据的可信问题,推动互联网行为规范化,让网络空间更清朗。
  聚焦改革成效显著,向国际社会展现涉网审判“杭州经验”
  相比传统审理模式,杭州互联网法院“用互联网方式审理互联网案件”展现出了明显优势,开庭平均用时和审理期限分别节约65%和25%;法官年人均结案数841.8件。服判息诉率达99%,当事人自动履行率达97%。审判质效得到当事人普遍认可。互联网审判的司法公信力也得到社会各界广泛认可,多家北京、深圳等地的互联网公司、电商平台在合同中约定涉诉纠纷由杭州互联网法院管辖。
  杭州互联网法院积极营造公平公正的互联网法治环境,全面对接互联网产业多元化样态,出台《关于服务数字经济健康发展助力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为互联网企业用心创新、放心发展、安心经营提供司法保障。全球最知名动画形象之一“小猪佩奇”英国版权人选择在杭州互联网法院起诉,杭州互联网法院作出其在中国的第一例胜诉判决,引起强烈反响,英国《泰晤士报》专门予以报道,盛赞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力度。
  该院网上诉讼平台还推出英文版,方便域外当事人参与诉讼。获得涉外案件管辖权,依法受理经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仲裁的我国公民李某诉意大利米兰银行域名权属、侵权纠纷案,妥善处理好国际仲裁与国内司法的关系,切实维护好我国司法国际形象。
  坚持资源共享、责任共担、合作共治原则,杭州互联网法院举办中韩司法交流会,接待第十三次上合组织成员国最高法院院长会议代表团,南非共和国首席大法官、宪法法院院长,越共书记处书记、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以及美国、法国、阿联酋等十余批国家和地区的官员、学者,努力向国际社会展现互联网审判“杭州经验”“中国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