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随笔
员工非因工死亡有没有补助?
作者:赵 强 律师 时间:2013年03月13日
有的。因为《社会保险法》第17条明确规定: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非因工死亡待遇应由当地社会保险基金支付,而不是由其生前单位支付。
单位可按规定先行垫付员工非因工死亡的丧葬补助费和供养直系亲属的一次性抚恤金,待此后当地社会保险基金落实该项待遇后,所得款项归公司所有。